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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針對紓困特別條例,時代力量的五大主張!」
 
✊🏻設置專責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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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針對紓困特別條例,時代力量的五大主張!」
 
✊🏻設置專責委員會
✊🏻落實防疫照顧假
✊🏻賦予勞工退避權
✊🏻鼓勵企業挺勞工
✊🏻明示紓困方案
 
現在,立院正針對武漢肺炎紓困特別條例進行黨團協商,這是時代力量黨團新會期的第一次協商,我們會盡力說服各黨團,希望讓這些照顧企業、保護勞工的主張,透過修正動議予以落實。
 
以下,是我們的五大主張!
 
🔷一、強化公民參與與監督,設置「專責委員會」
 
依照行政院草案版本,特別預算的限高達600億元,並可在各機關、政事、計畫、業務科目之間流用,排除流用比例限制,給予行政部門寬鬆的經費支用、挪用的操作空間。
 
600億不是筆小數目,對於行政部門在經費支出的民意監督、透明則信,應該要有更高的標準。
 
我們認為,應該比照「SARS防治紓困條例」與「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」,設置專責委員會,負責紓困經費事項之協調、審核、決策、推動及監督。
 
委員會的組成,也應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,強化公民參與與民意監督!
 
🔷二、「落實防疫照顧假」,比照隔離、檢疫給予防疫補償
 
防疫造成的風險與損失,不該全部由勞工負擔!目前行政院版本的防疫補償,僅針對隔離、檢疫者,這是遠遠不夠的。
 
像是「指揮中心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者」的防疫照顧假,或是未來因為防疫產生的其他種休假,都應該給予一定的防疫補償,才能讓防疫照顧假「看得到也用得到」。
 
另外,我們認為,防疫補償的金額,可以用基本工資作為基準,來保障勞工基本的生活所需。
 
🔷三、保障勞工生命健康,賦予「勞工退避權」
 
命都沒了,如何工作賺錢糊口?對勞工來說,除了防疫補償,更重要的,無非是生命健康的保障。因此,仿照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18條,應明確給予勞工防疫上的退避權。
 
若雇主在疫區提供勞工的防疫措施和設備(口罩或是其他防疫設備)不足,勞工就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,拒絕繼續相關工作!
 
當然,對於行使退避權的勞工,雇主不得對勞工予以解僱、調職、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等不利勞工的處分。
 
🔷四、「鼓勵企業挺勞工」,承諾不減薪裁員可獲較優紓困方案

如何讓接受紓困的企業,能夠負起照顧勞工的責任,這是制定紓困條例時必須考慮的一件事情。
 
日前,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曾說:「為協助中小企業,若企業不減薪、不裁員,將享有最高500萬元的貸款額度,政府提供十成信用保證與全額貸款利息補貼6個月。」(新聞連結:http://bit.ly/2w2uAmb)
 
我們認同這樣的方向,也認為有必要在防疫條例裡明確規定!不論是透過鼓勵的方式,讓承諾不裁員、不減薪的企業可以獲得較優的紓困方案,甚至是要求受補助的企業,必須做出一定的承諾,都是可以努力推動的方向。
  
🔷五、「明示紓困方案」,讓受影響的企業及員工可展延貸款
 
紓困措施究竟有哪些?所謂的「補貼、振興措施、必要協助」究竟是什麼?是中小企業及員工此時此刻最想知道的。
 
舒緩因為大幅砍單、營收驟減所造成的現金流壓力,是中小企業最需要的及時雨。另外,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勞工,也可能因為營運狀況不佳,導致放起無薪假,讓自身貸款的還款能力出現問題。
 
因此,我們參考「災害防救法」第44-8條的規定,希望把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展延,明確寫入特別條例中,讓企業界的朋友能夠挺過疫情難關。
 
協助企業、照顧勞工,讓防疫照顧假真正用得到,這是時代力量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主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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